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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末要到客人的公司與他們一同趕工,幸而四時許便可以完工。於是便拖著疲憊的身驅回家。回家後不久又出門,因為應承了太太,帶BB去跑步。老實說,那天已經疲憊不堪,我根本沒有跑,只是太太走了數圈。

運動之後一家便去了吃晚飯。太太說應承了BB去麥當奴,於是我們一家便到這漢堡包餐廳吃飯。未入門口,BB已經說:「麥當奴,吃著條!」不知這個鬼靈精何時學了這些東西呢?
當她吃東西時,我便用手機拍下她吃東西的長相。之後再讓她看相片時,她又嚷著:「雪雪在麥當奴吃著條!」我們只帶她到過麥當奴兩三次。看來,麥當奴的環境及廣告的確有效吸引小朋友。
雖然只得半天的家庭日,而且工作得滿累,但看到雪雪興奮的樣子,自己也十分心滿意足。
Posted by c_o at March 23, 2004 05:51 PM廿四孝老豆...感動啦~~~
Posted by: 瘋腿 at March 24, 2004 06:56 PM我家 vivi 也特愛薯條的...^_^
小朋友的精力是旺盛的,我能體會你,因為我也常有這種情形,搞到後來都是她在跑,我只在一旁看....U_U||
就是嘛,但累也累得樂的,因為看著她跑時,心中的重擔就會消失。
Posted by: Jansen at March 25, 2004 02:11 AM你女兒很可愛呢 也很聰明喔
另外 謝謝你昨天傳給我的mp3 讚!
很可愛的寶貝
Posted by: cathome01 at March 26, 2004 12:07 PM